教師

描述:

“教授學科知識一般教學行政如準備教案、設計及批改評核及帶領課外活動處理學生生涯規劃及個人成長問題”

要求:

“擁有香港教育局認可之教師文憑或學位 (或其他學位加一年教育文憑)對教育兒童及青少年工作有熱忱品格良好良好溝通技巧善用資訊科技”